![]() |
![]() |
![]() |
![]() |
呼市关停27家污染企业 本报讯(记者 甄海霞 ) 呼市环境保护局为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行政行为,提高执行力,提升服务水平,于日前出台了《国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管理办法》,对环保系统所有部门和工作人员尚不构成党政纪处分的行为进行问责和责任追究,并给予组织处理。 问责坚持实事求事,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推动工作执行不力;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环境保护方面发生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生产安全的责任事故或事件的行为;对违反政策程序造成损失和危害的,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对疏于内部管理,造成违纪违规行为和公共财物损坏等行为;对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不当行为和实施行政许可中的不当行为;对行政征收中的不当行为;对信访和公文处理中的不当行为;对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不当行为;对违反工作、会议纪律不当行为;对道德行为失范、损害工作人员形象的不当行为都要进行问责,通过问责为保证“创模”工作任务的落实和提升环保工作水平保驾护航。 又讯记者昨日了解到,呼市环保局开展12369有奖举报活动以来,检查企业和建筑工地885家,关停企业27家、限期整改124家。 据了解,呼市环保12369 有奖举报百日行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成效突出。在百日行动期间共受理环境信访1265件,其中,建筑施工噪声1136 件,锅炉房噪声4件,生产企业噪声4件,餐饮娱乐性噪声2件,其它噪声27件,大气污染72件,水污染11件,电磁辐射1件,光污染3件,其他污染5件。较去年同期受理环境信访837件相比增加了428件,投诉量比去年同期增加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