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太吵罚2万5 杭州重惩施工噪声开出首张罚单

自2010年4月1日起,新的《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未按照规定向附近居民公告或者未按照夜间作业证明载明的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方式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防范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的,可处以5000-50000元的罚款。

        歌厅边界噪声须达标

  镜头回放:近日,有群众反映,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四道街16号的“你会红KTV”将一对音箱置于户外大门的上端,每天不停地播放高分贝的音乐,节假日、双休日也是如此,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为此,附近小区居民曾多次拨打投诉热线电话,执法部门也派人进行过调解,可好了一段时间后,音乐照播不误。居民要求很简单,只是希望这家KTV能把外置音箱撤掉,不要每天制造这么大的噪声,可这么简单的要求竟拖了两年之久没能解决。

  处罚规定:此次出台的《办法》规定,宾馆、饭店、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厅等商业经营场所及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者必须采取防治噪声污染措施,控制音量,使其边界噪声和室内音量不超过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文化部门规定的音量标准。禁止22时至次日6时产生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违反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1000元罚款。室内噪声超过文化部门规定标准的,由文化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1000元罚款。

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2004年6月23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年7月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公布 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水务)设施、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和非家庭建筑装饰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过程及相关装卸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 本市城市市区内,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建筑施工活动和建筑施工的装卸活动,以及对进行上述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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