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扰民开发商被判赔720元
发布:cnasc | 发布时间: 2008年10月11日距离自家窗口20米,开发商开工建设大楼,业主陈先生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索赔6000元。记者昨天获悉,昌平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按照本市补偿标准,给付陈先生噪音污染费720元。
陈先生是昌平区西醋房小区的住户。他说,去年8月开始,开发商佳联伟业房地产公司在附近建一栋大厦,最近的施工点离自己窗户仅20米。每天从早上6点到晚上11点,机器轰鸣,噪音极大,影响了自家的生活和休息质量。因此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6000元噪音污染费。
庭审中,开发商佳联伟业房地产公司称,建楼工程确实存在噪音污染,但是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对周边一些居民给予了补偿。因为陈先生要得太高,双方没有谈妥。
法院认为,佳联伟业房地产公司在陈先生家附近施工,形成噪音污染,影响了陈先生的生活。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施工秩序减少施工噪声扰民的通知》规定,施工噪声污染的补偿标准为每月每户30至60元。因此判决陈先生获赔720元。
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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