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超标,业主能否讨精神抚慰金
发布:cnasc | 发布时间: 2008年11月16日背 景
“嗡,嗡……”试想一下,如果每天的起居都伴着低沉扰人的噪声,生活将会变成什么样?前不久,家住中山南路某小区的顾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恼。
顾女士说,她家是2006年搬进这个小区的。入住不久后,她便发现自己所居住的大楼的水泵正好安装在她家楼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出很大的声响,且不分昼夜,虽然她住在三楼,仍能听到很大的声音。顾女士表示,每次听这声音响起,心里就特别烦躁,心情也变得特别糟,她的生活质量因此严重下降。最让顾女士忧心的还是她的父亲,顾女士的父亲七十多岁患了癌症,同样被噪声扰得休息不好。为此,顾女士准备起诉房产开发商,讨要精神损害抚慰金。
噪声超标,业主能否讨精神抚慰金?
说 法
上海步界律师事务所程恒贵律师指出,遭遇小区噪声污染,业主首先可以请求环保部门做噪声鉴定,确定噪声是否超出法律规定的上限。与此同时,有关业主还可以请求召开业主大会,向业主委员会说明情况,提出更换水泵的要求。如果经过鉴定,小区水泵运行噪声确实超标,那么因噪声污染而不能正常生活、休息,进而导致身体和精神上受到相应损害的业主,完全可以走法律诉讼的渠道,依法要求房产开发商赔偿相应的精神抚慰金。
程律师表示,根据目前国家颁布的噪声标准,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以及乡村居住环境的噪声标准值,白天等效噪声值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室内噪声限值低于所在区域标准10分贝。若超过这个标准,便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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