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环境管理

噪声环境管理

« GB T 4129-1995 声学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 标准声源的性能要求与校准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 »

声环境质量评价方法技术规定

 

声环境质量评价方法技术规定
 
1、声环境质量等级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分为重度污染、中度污染、轻度污染、较好和好5个声环境质量等级。
 
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等级划分
 
平均等效声级:dB(A)

重度污染
中度污染
轻度污染
较好
>65.0
60.1~65.0
55.1~60.0
50.1~55.0
≤50.0

 
3、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等级划分
 
平均等效声级:dB(A)

重度污染
中度污染
轻度污染
较好
>74.0
72.1~74.0
70.1~72.0
68.1~70.0
≤68.0

声明:凡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噪声环境管理&声学材料信息网 ”。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发表评论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日历

最新评论及回复

最近发表

Copyright CNASC-SWBLOG2008 Your WebSite. Some Rights Reserved.
噪声环境管理&声学材料信息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8003437号